时间:2017-09-13 点击: 次 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2017年9月12日,上市公司*ST众和(002070)发布公告称:2017年9月8日,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"公司"或"本公司" )及公司董事会秘书 詹金明、财务总监黄燕琴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 "中国证监会" )的《调查通知书》(编号:闽调查通字 17008 号、闽调查通字17009号、闽调查通字17010号),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等有关规定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, 并对董事会秘书 詹金明、财务总监黄燕琴开展调查。 *ST众和(002070)这次被调查的事项很可能和之前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以及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的事项是一致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,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。如果证监会认定众和股份(002070)构成虚假陈述并予以行政处罚,股民投资者可以向其索赔。
索赔征集条件: 初步确定索赔条件为:在2017年9月12日前买入众和股份(002070)股票,并在2017年9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造成亏损的股民投资者可以索赔。(最终索赔条件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而定,可能会有所变化)
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、股票交易对账单; 2、开户确认单(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,可不提供); 3、身份证复印件; 4、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、地址。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,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。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,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。
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,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。
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:李和亮 律师 (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) 单位: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:13503038755(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) QQ:346885167 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