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0-12-28 点击: 次 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2020年6月23日,獐子岛(002069)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【2020】29号和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》【2020】9号。经证监会查明,獐子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 一、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,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、獐子岛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,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、獐子岛公司披露的《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秋测结果公告》)存在虚假记载 四、獐子岛公司披露的《年终盘点公告》和《核销公告》存在虚假记载 五、獐子岛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证监会定性獐子岛案违法情节特别严重,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、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依据2005年《证券法》的相关规定,证监会决定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,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及罚款,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。处罚过后,证监会还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,追究刑事责任。 李和亮律师认为,獐子岛(002069)虚假陈述案已有多批投资者起诉获得赔偿,受损投资者为了保护自身权益,一定要尽快参与索赔。 索赔条件:2017年3月21日到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股票,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望获赔。(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)
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、股票交易对账单; 2、开户确认单(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,可不提供); 3、身份证复印件; 4、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、地址。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,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。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,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。
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,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。
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:李和亮 律师 (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) 单位: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:13503038755(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) QQ:346885167 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