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0-12-28 点击: 次 来源:网络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索赔条件:凡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间买入新潮能源股票或债券,并在2018年12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,可以办理索赔登记。 索赔事由:2020年5月29日晚间,新潮能源发布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》,公告显示: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因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,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《调查通知书》(编号:京调查字 20043 号):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,请予以配合。
索赔所需资料清单 1、股票交易对账单; 2、开户确认单(对账单有身份证号码的,可不提供); 3、身份证复印件; 4、另提供投资者的联系电话、地址。 我们收到股民投资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后会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,并帮您免费核算损失。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,我们会联系您办理诉讼委托手续。
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,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根据实际赔偿金额按比例收取律师费。
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:李和亮 律师 (执业证号14401201810067777) 单位: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电 话:13503038755(建议加微信咨询沟通) QQ:346885167 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 |